12月13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确认增设加氢功能站点审查意见(2023年第三批)的公示》,确认新田湾CNG加气站增设加氢功能。
以下为原文
关于确认增设加氢功能站点审查意见(2023年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研究综合能源站建设及油气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03)有关精神和《关于规范加氢站试点示范阶段建设条件和流程(试行)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1〕1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相关市级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重庆琛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新田湾CNG加气站拟增设加氢功能开展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方式向我委实名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马识途;联系电话:023—63897313;电子邮箱:yjxyq7313@126.com。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