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四川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出,拟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车身长度达到459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工况法)达到400公里以上。
其他需符合的条件包括:
(一)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车身长度达到459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工况法)达到400公里以上;
(二)具有本市号牌的7座以下乘用车(微型、小型面包车除外),且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6个月;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可具有录音、图像或视频采集等功能,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按要求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六)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
(七)政府相关部门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