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11部门重磅发布新政!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
发表时间:2026-06-15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总体要求

  到2030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到40%,保有量突破160万辆、占比达到20%左右;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固定线路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过80%;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打造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3000个左右,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到18%;建立适应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配套服务、标准规范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多主体联动的推进机制。

  加快新能源重卡补能设施建设

  加快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围绕国家高速公路网“5射4纵5横”重点路段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3万公里,5射包括G1京哈、G2京沪、G3京台、G4京港澳、G5京昆,4纵包括G15沈海、G25长深、G45大广、G65包茂,5横包括G20青银、G30连霍、G42沪蓉、G60沪昆、G80广昆高速公路。加强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的协同,同步打造数智通道和零碳通道。公路基础设施实施更新改造时,充换电设施、加换氢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绿色燃料加注站、必要的清洁能源开发及储能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强化补能设施安全管理。压实补能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设备选型与购置全流程管控,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督促补能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加强建设施工与运营运维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补能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机制、换电站站内电池全生命周期追溯制度,加强站内电池实时安全监测与异常联动处置,提升设施可用率及故障处置、应急保障能力,新能源重卡停放、充换电设施建设应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加气、加氢站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


 
上一篇:中海油气电集团研制成功小型橇装天然气制氢机
下一篇:福建南平天然气掺氢工业测试成功 当地绿色转型注入“氢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