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十二)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鼓励开展核能供热、核能制氢等核能综合利用,推进核电基地开展零碳未来城(园区)建设。
(二十一)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鼓励现役和新建煤电耦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开展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示范。
(三十)健全清洁低碳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能源领域“尖兵”“领雁”科研攻关计划,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科技攻关专项,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等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光伏组件关键技术、燃气轮机技术、深远海风电技术、氢能制储运技术、化学储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海洋能、地热能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先进能源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光伏、风电、储能、氢能、节能降碳等技术迭代应用,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转化应用。
(三十一)健全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创新体系。完善我省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装备全产业链体系,发挥我省光伏产业链齐全优势,补齐风电产业链短板,推动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新型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和氢能储运及加注产业。
(三十四)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财政支持政策。动态优化省级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支持方向,鼓励市县出台支持风光电、天然气分布式、氢能、海洋能、新型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等发展的财政政策。
(三十六)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综合能源服务、海上风电、抽水蓄能、氢能等领域发展。
(三十九)建立健全国际能源合作机制。健全依托“一带一路”战略的清洁低碳能源领域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全球可再生能源、核电技术、氢能、储能、CCUS等领域创新资源。
(四十)健全能源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完善氢能、储能、能效、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标准。